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印花税政策

一、印花税新政的发布与执行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该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二、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印花税政策

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

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应税合同印花税政策:

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原合同权利和义务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的,改制重组前已缴纳印花税的不再缴纳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政策:

对因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土地、房屋等权属进行行政性调整,以及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房屋等权属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三、其他印花税政策调整

减少印花税征收范围:

减少了权利、许可证件照的印花税征收,每件5元的规定被取消。

降低印花税税率:

商标权、著作权等的印花税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低到万分之三。

明确增值税不计缴印花税:

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的依据。

取消尾数规定:

取消了之前的尾数规定,现在直接按照实际计算税额纳税。

新增印花税扣缴义务人:

新增了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对于境外个人特别有利。

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明确:

明确了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

四、印花税申报与缴纳

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